宿州年度考核中排名末位的3名一把手被免职
因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名列末位,2月11日,宿州市埇桥区三单位负责人在全区大会上被免职,调整到区效能办工作。据了解,此次3名干部被免职源于埇桥区施行的“末位淘汰制”,当地要求“综合考核靠后的,一律免职”。对于职务被免,一当事人称“能理解,免职也是推进工作的一种措施”。
2月11日,宿州市埇桥区召开全区2013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惩兑现大会,在坐有千人的会场上,埇桥区相关负责人当场宣读了对该区2013年度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决定。
决定称,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王雷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职务;免去李新沱河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免去王景鹤解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职务。据悉,上述3个单位均在系统内排名靠后。
虽事出有因,但因考核排名末位即进行淘汰,也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当地一位干部告诉记者,“之前年年考核,年年评比,但真正最后一名负责人直接免职是第一次。”
除了被免职,排名靠后的多家单位负责人还要在会场上,面对全区千余名干部作出检讨。同时,埇桥区还对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及重点工作先进单位按等级分别给予了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有的乡镇甚至一举拿到了3个一等奖,奖金数额相当可观。
这一切都源于当地施行的末位淘汰制度。“年初的时候各单位一把手签订《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完成有奖励,完不成要处罚。”埇桥区效能办主任牛洪魁介绍,而落后单位负责人直接被免职就是处罚的一种。
虽然被免职,但在一些干部看来,这并非意味他们“犯下多大错误”。“要说他们单位的本职工作没完成,那不可能。”当地一名干部分析称,排名靠后只能说不如别人发展得好,“这不是违法违纪被免职,应该算是一种工作调整。”
据了解,目前3名被免职干部均在埇桥区效能办工作,“工作落实得都不错,可以算在效能办学习效能建设了。”牛洪魁说。
解集乡地处偏僻,且之前为纯粹的农业乡镇,想要完成区里下达的建设标准厂房的任务很困难,但埇桥区解集乡原乡长王景鹤对被免职一事表示理解,“一开始就签订了责任书,我们是认同这种考核方式的。”
虽然客观条件有很大限制,但王景鹤更愿将被免职一事看成推进工作的一种方式方法,“最后一名淘汰,能让更多人关心工作,推进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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